8月13日讯 近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通过财政和金融的联动,支持促消费、扩内需。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13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对居民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实施贴息政策,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实施。有媒体称之为消费贷款领域的又一次“国补”。
据悉,与以往补贴政策主要支持投资端和供给端不同,这次中央财政会同相关部门,从消费的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力求实实在在地惠及千家万户。
其中,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
“支持范围既包括商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这符合我国居民目前消费的最新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廖岷说。
从消费结构看,我国目前服务消费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为了释放这一潜力,需要有更高品质的供给,因此有关部门同步实施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贴息政策。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消费服务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