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免费开放机关单位
停车场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旅游旺季、节假日期间停车压力,方便市民群众和游客出行,经研究,决定在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免费开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保密单位、医院除外)。
二、开放时间
法定节假日期间。
主要包含元旦、春节、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三、开放对象
面向社会,开放对象仅限车型七座(含)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家用非营运汽车。
四、注意事项
(一)文明停车,服从管理。进入停车区域应自觉服从停车场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停放,在车辆明显位置放置联系电话,并配合做好登记工作。对超时停放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爱护公物,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属于公益行动,应当共同维护环境卫生与设施安全,不得损坏公物,如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停放的车辆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自行负责。